新澤西州是800餘萬人的家,也是10餘萬華人追求夢想的棲息地。在構築避風堡壘的過程中,新舊移民都難免遭遇法律等問題,為幫助大家更輕鬆地解決各種疑難雜症,新澤西版開闢法律信箱專欄,邀請專家為讀者解答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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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家母今年85歲,在美居住五年,已符合入籍申請資格。現在她欲申請入籍,因為年齡太大,家屬可否陪同面試?還是只有律師或專業代表可以伴隨入試?謝謝答覆。
答:你的母親85歲,來美居住五年,想申請公民入籍面試,不知是否有特別的待遇?
綠卡持有人申請公民時,要求豁免入籍考試,一般的條件是:50歲以上、居滿20年,或55歲、居滿15年,申請入籍毋須考英文,但須應試美國的政治、歷史時,可以自己攜帶翻譯或要求移民局提供翻譯人員。
若申請人65歲以上,居滿20年,則英文及美國政府、歷史的考試都可以豁免。
你的母親高齡85歲,來美居住五年,雖不符合上述條件,但她可以用醫療照護的理由,要求其他的家屬陪同。
我個人認為,用年齡大的理由,應可以要求家屬陪同應試,當然也可以請律師陪同,這是憲法的權利,移民局是不能拒絕的。
(本文由林榮傑律師事務所林榮傑律師解答)